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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性愛

我要向你請教兩個問題。第一,如果有個淘氣的妖精能畢生為你提供非常強烈的性高潮,但要求你獨自一人去體驗,並且決不可再與其他任何人發生性關係,你會同意嗎?第二,如果你在蜜月期發現自己的新婚愛人偷偷地服用諸如偉哥的春藥,以提高他/她對你的性反應,你會感覺受傷嗎?

毫無疑問,不同的人對這兩個問題的回答不盡相同。那些和親密伴侶長期沒有發生過性關係的人,可能認為強烈的性高潮(即使是獨自一人得到的)非常具有誘惑力。但我們相信大多數人都不願意放棄與愛人發生身體接觸的機會。如果不能與所愛的人共同享受性愛,大多數人會感到失望。我們希望愛人認為我們迷人,並且也希望我們迷戀他們。所以,如果我們得知伴侶對我們強烈的性慾望顯然(至少部分地)是因為某種春藥作用的結果,我們就會受到傷害(Morgentaler,2003)。

正如這些問題提示的,人類的性愛遠不止滿意的性高潮這麼簡單。至少有些人認為性行為並不總是意味著親密的愛情,但大部分人認為親密的愛情理應包含性行為。親密的愛情關係往往包含了性的成分,而且我們的性行為和性滿足常常取決於愛情關係的性質和健康狀態。你將會看到,性愛和親密關係有著緊密的聯繫。

性態度

對隨意性行為的態度

時代在進步,你可能比起祖父輩的人來更能接受婚前性行為。[1]在你的父輩出生時,大多數人並不贊成「在結婚之前」發生性行為,但如今只有不到25%的人認為婚前性行為「總是或幾乎總是錯誤的」( Wells & Twenge,2005)。現在大多數人還能容許發生在婚姻之外的性行為,但這要看具體的環境因素。大部分人一般仍然不贊成彼此沒有承諾的人發生性關係(Willetts et al.,2004),因此,我們會持有以情感為標準的性認可態度(Sprecher et al.,2006):只要未婚的戀人是在有承諾的愛情基礎上發生性行為,就可以得到容許。我們不能再指望人們像老太太認為的那樣「為婚姻守身如玉」,但親密關係中的依戀和情感仍然被公認為是性行為最合理的前提。

男性和女性的性觀念是否存在差異?平均來看,的確存在差異:男性在性的價值取向和態度體驗上更為寬容,雖然隨著時代的進步這種差異會越來越小,但差別大小取決於所要測量的具體態度(Petersen & Hyde,2010)。男女兩性在性觀念上的最大的差異是對待婚前隨意性行為的態度;男性比女性更可能認為沒有愛情的性也可接受。這種差異毫無疑問會影響男女兩性對過去性行為的反思:女性更可能後悔自己過去的行為(如發生一夜情),而男性更可能悔不當初(如有人追求自己時沒有發生性關係)。談到隨意性行為時,女性往往後悔自己的行為,而男性則後悔自己沒有行動(Galperin et al.,2011)。

個體的性可能還涉及其他性態度。傳統上,人們對女性性經歷或性寬容的評價要比男性更為嚴厲。男性如果有許多性夥伴,會被人稱讚為「風流帥哥」,而女性如果有同樣數量的性夥伴,則會被人貶斥為「淫蕩騷貨」。這種不一致就是性的雙重標準,它在幾年前還非常明顯地存在,但今天看來卻更為微妙(Crawford & Popp,2003)。如今,挑逗別人並發生性關係的女性,比發生類似行為的男性所受到的評價更為寬容;人們認為前者較後者更熱情、更安全、床上表現更好(Conley,2011)。並且,亂交的男女都會受到他人負面的評價(Marks & Fraley,2005)。然而男性和女性如果同樣身患性傳播疾病,人們對女性的評價遠比對男性的評價更為苛刻嚴厲(Smith et al.,2008),在參與3P的男女中,女性得到的評價更差(Jonason & Marks,2009)。[2]所以,明顯的性雙重標準貌似不再存在,但個體的性行為仍然會影響人們對其性經歷的評價。

對同性戀的態度

到目前為止,我們的討論還集中在人們對異性戀者性行為的態度。然而,人們對同性戀者的態度確鑿無疑要更為負面,許多美國成年人(43%)認為成人之間的同性性關係是「道德敗壞的」(Saad,2010)。同性戀會導致各種非議。好的一面是,大部分美國人不再如此看待同性戀,隨著時代的進步他們對同性戀者顯然變得更為寬容,2010年大多數美國人(52%)前所未有地認為男同和女同關係是「道德容許的」(Saad,2010)。

圖9.1 個體對同性戀的寬容取決於其對同性戀起源的看法

這是2007年5月在美國進行的蓋洛普民意調查的結果。如果人們認為性取向是人類出生就具有的特性,他們就更可能寬容同性戀——認為同性戀是「可以接受的另一種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如果人們認為同性戀者是因為後天養育才成為男同或女同,則不會寬容此類行為。

資料來源:Saad, 2007.

有趣的是,正如圖9.1所示,人們對同性戀關係的評價與他們對個體成為男同或女同的原因的理解有密切的關聯。當人們認為性取向來源於在出生之前就已經確定了的生物因素時,非常多的人認為同性戀是可以接受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如果人們認為同性戀是個體通過後天養育而習得或選擇的結果,則會有相當多的人認為同性戀難以忍受。近30年來,認為個體的性別身份在出生之時就已確定的人數正逐漸在增長,而認為同性戀乃後天養育所致的人已經減少(Saad,2010)。這點很重要,以致現在更多的人認為同性的性取向是先天遺傳而非後天教養所致的。(從研究資料來看,他們看來是對的:同性性行為顯然部分基於個體的基因[Langstrom et al.,2010],絕大多數同性戀者認為對於自己的性取向別無選擇[Herek et al.,2010]。想更深入地瞭解這一有啟發意義的問題,請看專欄9.1)。

人們對富有爭論性的「同性婚姻」這一問題的態度反應,也表現出類似的模式。大部分美國人(53%)反對同性伴侶的正式婚姻(Jones,2010),但他們的人數正在減少,支持同性關係合法化的人數卻在增加。具體而言,絕大多數的美國人現在認為應該允許同性伴侶締結法律認可的民事結合(見表9.1)。

表9.1  美國人如今贊成同性伴侶的民事結合

以下是《華盛頓郵報》與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ABC News)聯合進行的4次民意調查的結果。每項調查的對象都是全美成人有代表性的樣本。如你所見,還在不久之前美國人並不支持同性伴侶的正式法律上的結合,但現在支持了。

注意:每次民意調查的誤差在±3個百分點之間。

資料來源:www.washingtonpost.com/polls/postpoll_021010.html.Accessed Augutst 20, 2011.

社會學家也公開發表結論:沒有實證論據支持剝奪男同和女同獲得與異性戀夫妻一樣的法律權益(例如納稅、健康保險、養老金和財產等權利)(Myers & Scanzoni,2005)。的確,美國心理學會已經做出決議:因為(1)同性關係與異性的伴侶關係運轉的方式大抵相同(Balsam et al.,2008);(2)性取向與個體能否成為富有愛心、善於養育的父母根本沒有關係(Biblarz & Stacey,2010);(3)婚姻對人們(包括男同和女同)有益(Riggle et al.,2010),所以如果拒絕在法律上承認男同和女同的同性戀關係,就是坐井觀天、偏頗不公和歧視對待。(這份表明心理學家立場的正式決議是非常有趣的閱讀材料[只有4頁紙的內容];在下面的網址可以下載這份材料:https://www.apa.org/releases/gaymarriage_reso.pdf。)

所以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正在發生變化,同性戀者的形象可能緩慢而持續地變得更為積極。在公眾場合,男同和女同比以前任何時候都更多地出現在人們的視線下,只要看看那些非常流行的電視節目,如《歡樂合唱團》和《摩登家庭》。人們與男同和女同接觸得越多,對他們的情感就會越傾向於讚許(Smith et al.,2009)。

性態度上的文化差異

一般而言,隨著時代進步,性態度會變得更加寬容。如果你是美國人,看到這些變化,你或許會忍不住認為美國比其他國家更為性開放。但是你錯了。事實上,與其他國家相比,美國人的性態度看來格外保守。丹麥自1989年、挪威自1993年、瑞典自1995年就在法律上登記男同和女同的親密關係為同性婚姻(civil union,或譯民事結合),享有和異性戀婚姻同樣的權益;阿根廷和墨西哥在2010年還給予男同和女同完全的婚姻權利(Warren,2010)。所以,美國在這個問題上肯定沒有領先潮流。的確,一項跨文化的大型研究發現,美國對婚前性行為、婚外性行為和同性關係的看法比澳大利亞、德國、英國、以色列、俄羅斯、西班牙和瑞典都要更為保守(Widmer et al.,1998)。加拿大對性也比美國更為寬容,所以即便是一衣帶水的鄰邦也不一定有著同樣的性態度。時代或許在發生變化,但美國人的性態度仍然相對保守。

在美國,非裔美國人的性態度較白人更為寬容,而西班牙裔和亞裔美國人則更為保守(Fugere et al.,2008)。不過,非裔美國人對男同和女同的態度比白人更消極(Vincent et al.,2009),美國共和黨成員、宗教原教旨主義者、老傢伙比民主黨成員、無宗教信仰的人、年輕人更反對同性婚姻(Sherkat et al.,2011)。性態度顯然受到各種歷史、宗教、政治及其他社會因素的影響:因國家和群體而千差萬別。

性行為

詢問人們心中所想是一回事,而查明他們實際所為是另一回事。研究人的性行為更令人著迷,因為它為理解我們自己的行為提供了背景。不過,請記住,本節中你所讀到的內容僅僅是對性行為的寬泛描述,它掩蓋了人們實際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巨大差異。而普通的性行為並不見得就一定比那些不太典型的性行為更健康、更令人滿足。我們將會發現,親密關係中性行為最重要的特點是:性生活為伴侶雙方所期待,並且雙方都能得到滿足。

第一次性行為

如今,幾乎所有的人(95%)都在結婚前有過性行為(Finer,2007)。你可能還記得,普通的美國人直到25~30歲時才結婚,但男性和女性第一次性交的平均年齡——即一半人開始有性行為,而另一半人沒有——現在為17歲。到20歲時,只有少數人(15%)還未曾有過性行為(National Center for Health Statistics,2007)。

這些現象與我們祖父輩的經歷迥然不同——他們那輩人一般要晚2~3年才開始發生性關係(Wells & Twenge,2005)——而現在的這種情形利弊參半。一方面,美國青少年比過去更有責任感。大多數青少年在第一次性交時都會採取一定的避孕措施,現在青少年的生育率比起15年之前要低得多(Hendrick,2011)。另一方面,美國青少年卻不夠小心:在美國超過四分之一的少女感染了性傳播疾病!最常見的是人類乳頭瘤病毒(HPV),這種病毒會引起生殖器尖銳濕疣,有18%的年輕女性感染了這一疾病(Tanner,2008)。

絕大多數青少年第一次發生性行為的伴侶,都與他們有著穩定的、感情上所重視的親密關係,他們發生關係的過程都遵循行為越來越親密的軌跡:接吻導致愛撫,最終發生性行為(de Graaf et al.,2009)。他們第一次的性夥伴較少(21%)為僅僅相識的人或者是一般的朋友(National Center for Health Statistics,2004)。然而,年輕的女性在發生第一次性行為時一般會有複雜的情感體驗。她們中的大多數對性行為有著矛盾的情感,有些女孩甚至反對發生性關係,只有三分之一的女孩真正渴望性行為。年輕的男性通常有不同的看法:只有三分之一的男孩具有矛盾的情感,大多數人渴望發生性行為(National Center for Health Statistics,2004)。

一旦伴侶之間發生性關係,其發生的背景會影響性行為的結果。如果第一次性行為遵循了伴侶明確表達出的愛意和承諾,則伴侶們常常會把它體驗成關係的積極發展,能增加彼此的親密情感(Higgins et al.,2010)。然而,如果第一次性行為沒有這樣的表達,性行為的結果通常是使關係發生令人討厭的變化,導致不確定性和悔恨(Metts,2004)。伴侶之間的相對權力對比似乎也會產生影響,因為如果與比自己大上幾歲的人發生第一次性行為,男女雙方往往都會體驗到更多的悔恨;與年齡差不多的伴侶的第一次性行為相比,這類伴侶的性行為發生得更早、更不可能使用避孕套(Mercer et al.,2006)。除此之外,男女兩性對性經歷後悔心態的差別並不大——當性行為方式與他們的道德不一致、醉酒性交或者沒有使用避孕套時,男女兩性都會感到深深的懊悔(Oswalt et al.,2005)。

忠誠關係中的性行為

那麼人們發生性行為動機是什麼?各種各樣的理由實在有幾百條。當研究者請得克薩斯大學的學生「列出你能想到的你自己或者你認識的人過去發生性行為的所有理由」時,發現了237條截然不同的理由(Meston & Buss,2007,p.479)。最普遍的積極理由有:「吸引力、感官愉悅、情感、愛戀、浪漫、感情的親密、性喚醒、取悅他人的願望、探險、體驗、接觸、慶祝、好奇和運氣」( Meston & Buss,2007,p.498)。不常見的理由則更工於心計、冷漠無情,涉及各種意願,如傷害伴侶(「伴侶令我很惱火,所以我要和其他人發生性關係」),贏得某些優勢(「我想得到提拔」),或者提高個體的社會地位(「我想給我的朋友留下深刻的印象」)。性動機顯然非常廣泛,從利他的動機到報復的動機,從不帶感情色彩的動機到具有親密情感的動機。

發生性行為的各種理由如此紛繁龐雜,可以將其大體分為四個方面。其一涉及性的情感成分,以性行為作為溝通、傳遞愛意和忠誠的手段。其二涉及性的肉慾方面,包括從性行為中獲得的感官享受和未來伴侶的長相吸引力。其三是更為實用的理由,包括要實現某些長遠目標或完成某些具體目的的願望,從生孩子到使伴侶嫉妒,範圍極廣。最後是不安全的理由,包括提高個體的自尊或防止伴侶移情別戀。男性和女性都會同等地贊成情感的理由,但男性比女性更可能因為肉慾、實用和不安的理由而與人發生性行為(Meston & Buss,2007)。這些差異常常非常細微,但男性所報告的性行為理由仍然比女性更多樣化、更實際。顯而易見,雖然性行為是表示愛意的行動,但它有時卻並不帶有浪漫的目的。

人們性行為的次數受到其親密關係性質(和持續期間)的影響。同居的情侶平均每週會有3次性行為,而已婚的夫妻每週的性行為約為2次(Willetts et al.,2004)。然而,這兩種關係下的伴侶性行為的次數都多於那些單身人士(Smith,2006),這可能是因為單身人士不太可能擁有穩定的性伴侶。已婚人士有時或許會羨慕單身人士性放任的生活,但他們性行為的次數通常比單身人士更多。

另一個和性行為頻率有關的重要因素是個體的年齡。請翻到第8章277頁的圖8.3:老年人性生活的頻次一般遠不如年輕人。在2009年,大多數25~30歲的美國青年(86%)報告去年與人發生過性關係。然而,50多歲的人只有約一半的男性(58%)和女性(51%)如此報告,而70多歲的人只有少數的男性(43%)和女性(22%)有過陰道性交(Herbenick et al.,2010b)。美國大多數老年人在近12個月沒有與任何人發生過性行為。這可能是受到身體老化的影響(Call et al.,1995):荷爾蒙水平的減少會降低個體的性慾望,而身體健康的衰退會侵蝕個體的活力,所以性慾望隨著年歲的增加而減弱一點也不奇怪。然而,對於那些長久廝守在一起的夫妻,存在著另一種更微妙的可能性:隨著夫妻雙方變成熟悉而老套的性夥伴,探索和新奇的興奮消失殆盡,長遠來看伴侶們彼此從對方感受到的激情會最終平靜下來(Vohs & Baumeister,2004)。正如第8章所述,這或許是浪漫的愛情隨著夫妻關係的延續變得越來越不強烈的一個原因,其影響的程度(見圖8.3)使我們提出以下告誡:如果你是位年輕人,你的親密關係能得以維繫(至少部分地)是因為非常火熱的性生活,如果你期望自己對伴侶的激情、性慾和需要將來都不會變化,那將是十分愚蠢的。性行為當然會隨著年齡發生變化。

最後一個和性行為頻率有關的因素是性取向。當他們的親密關係剛確立時,男同比女同和異性戀者會發生更多的性行為(見圖9.2,在下面討論性慾望時,請牢記這一性行為模式)。在一起10年之後,每種類型的情侶性交的頻次都會下降,但男同頻率下降的最多,他們最終發生性行為的頻率還不如異性戀伴侶。另一方面,如果不考慮親密關係的持續期間,女同性行為發生的次數要少於任何其他關係的伴侶。如果僅僅就女性而論,女性之間的性行為遠不及有男人參與時那樣頻繁。

圖9.2 根據親密關係的類型和持續時間而區分的性行為頻率差異

縱坐標的數字顯示的是,每種伴侶關係中報告每週至少有一次性行為的伴侶所佔的比例。(圖中並未提供同居關係持續超過10年的伴侶的數值,因為這種類型的伴侶人數不足以提供可靠的數據。)

資料來源:Blumstein & Schwartz,1983.

不貞

世界上大多數人都會強烈反對處在忠誠伴侶關係中的人發生伴侶外性行為(extradyadic sex),即與自己的伴侶或者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性行為(Widmer et al.,1998)。[3]故而,我們或可預計性事上的不貞會比較罕見。真的如此嗎?研究者對47項不同的調查進行了總結,一共涉及逾58 000名參與者,大部人居住在美國並且已婚,結果發現21%的女性和32%的男性在性方面至少有一次出軌,不忠於他們的愛情伴侶。大部分丈夫和妻子在結婚後從未與其他的人發生過性行為,但約有五分之一的妻子和三分之一的丈夫有婚外性行為(Tafoya & Spitzberg,2007)。

我們都清楚,男性比女性更有可能會欺騙自己的伴侶。他們對隨意性行為的態度更為寬容,為了性的花樣翻新他們常常會追求伴侶外性行為(而女性則更可能找尋感情上的聯繫)(Blow & Hartnett,2005)。的確,這種不同的性行為風格在男同和女同的同性關係中尤為突出,同性戀中男性和女性的不貞行為完全不會受到異性的影響。同性戀男子比同性戀女子和異性戀男子有著更多的伴侶外性行為(Peplau et al.,2004)。

圖9.3描繪了1980年代初在美國進行的一項大型調查結果,收集了已婚夫妻、同居伴侶、男同和女同伴侶的數據(Blumstein & Schwartz,1983),很顯然,男同性戀者與其他伴侶相比更可能在他們的親密關係之外和別人發生性行為。多數情況下,男同的這種性行為方式能得到其伴侶的容許,他們的伴侶也期望同樣的自由(Hoff & Beougher,2010),有研究者推測:如果異性戀男子的性放任行為沒有受到他們女伴保守態度的阻止,很多人就會表現出和男同類似的性行為方式(Peplau,2003)!

圖9.3 自親密關係建立後個體報告發生伴侶外性行為的人數百分比

同性戀男子顯然比其他任何人都有更多的伴侶外性行為,但他們不會「欺騙」自己的伴侶。也請注意,同居的伴侶比已婚的夫妻更可能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婚姻比同居有著更徹底的承諾。

資料來源:Blumstein & Schwartz,1983.

當然,並非所有的男性都喜好亂交,也並非所有的女性都是貞潔聖女。還有比性別差異更重要的個體差異,它使得男女兩性都更可能發生伴侶外性行為。對某些人而言,性行為與愛情和承諾聯繫在一起:與自己不很瞭解或不太關心的人發生性行為,並沒有特別的獎賞價值,他們極少與泛泛之交或陌生人發生隨意的性行為。然而,對另一些人而言,性行為與愛情和承諾沒有多少聯繫;他們認為「沒有愛情的性行為也很好」,與沒有感情的人發生性行為也令他們感到滿足。這種性態度差別來自於個體的社會性性行為取向(sociosexual orientations),它是一種類似於信念和行為等特質的集合,可以用來描述個體對性行為的看法(Simpson et al.,2004)。傑夫·辛普森(Jeff Simpson)和史蒂夫·甘傑斯特(Steve Gangestad)發現,人們在社會性性行為取向上存在個體差異,他們用專欄9.4所列的測量工具來測量人們的社會性性行為取向(Simpson & Gangestad,1991)。只有在承諾和充滿深情的親密關係背景下才願意發生性行為的人就具有「保守的」社會性性行為取向,而那些在追求性行為時並不尋求足夠的親密和承諾的人就具有「開放的」性行為取向。具有開放的性行為取向的人往往精力充沛、喜歡調情賣俏,總是在尋覓獵取新的性夥伴(Simpson et al.,2004)。他們喜好交際、外向開朗,千杯不醉(Clark,2004)。在全世界,平均來看男性比女性更為開放(Schmitt,2005b)。

社會性性行為指數和人們的伴侶外性行為可能有關聯,對於這點你或許不會感到奇怪。與那些有著更為保守的性取向的人相比,具有開放的性取向的人一生之中性伴侶的數量更多,更可能欺騙他們的愛人(Ostovich & Sabini,2004)。大衛·西爾(David Seal)和其同事(Seal et al.,1994)在一項聰明的研究中清楚地闡明了這一現象,參與者是當前正在戀愛的異性戀大學生。參與者要觀看並評價一些有吸引力的異性約會視頻,錄像由計算機呈現。看完錄像後,告訴參與者他們可以輸入異性對象的圖片,從而可以免費和視頻中的人約會,並要求參與者表明他們與約會對像發生各種身體親密接觸的意願強度(如果他們前往約會並玩得痛快的話)。研究者發現在社會性性行為指數上開放的大學生有36%的人輸入了約會對象的圖片,而保守的大學生只有4%的人這樣做。(記住,所有的參與者當前正處在戀愛關係中!)開放的個體比起保守的個體,更有興趣與新的約會對像發生性行為。社會性性行為指數顯然是區分人們是否可能欺騙伴侶的一項重要特徵。

然而,有趣的是,如果把這些人的面孔照片並排呈現,觀察者一般都能分辨性行為取向開放者(他們看上去就在獵色)和性行為取向保守者(他們顯得更為忠貞)(Boothroyd et al.,2011)。性開放女人的面部特徵比保守的女人總顯得有些男性化,更明顯的是,雖然她們更吸引人,但男人認為她們並不適合做長期的伴侶。她們顯得可愛,但與其他女人相比似乎不值得信賴(Campbell et al.,2009)。性開放的男人看上去也很有陽剛之氣,但女人更喜歡性保守男人的面孔,認為他們更適合做長期的伴侶(Boothroyd et al.,2008);她們似乎意識到開放的男人將來都會成為危險的丈夫。

演化學理論對所有這些現象給出了有趣的詮釋。男性有著較低的養育投入,[4]他們能負擔得起相對隨意的性行為,並且可以認為,在人類漫長的演化歷史進程中,性選擇[5]偏利於那些盡可能多地與女性交配的男性。可是為什麼演化也支持女性背叛欺騙自己的愛人?考慮到女性不貞的行為如果敗露,可能要付出慘重的代價(Kaighobadi et al.,2008),這樣還會有生殖優勢嗎?有爭議性的回答是,女性通過伴侶外性行為並不能生育更多的孩子,但她可能更優秀地生育孩子(也就是說更健康、更俊美的後代)。優質基因假說(good genes hypothesis)認為某些女性——尤其是那些配偶不太合意的女性——能從雙重交配策略中獲益,通過這種策略她們(1)能追求到長期的伴侶,為她們提供保護和餵養後代的資源,同時(2)暗中從其他男性那裡為她們的後代尋求更好的基因(Pillsworth & Haselton,2006)。從某位男性那裡得到承諾和安全,而和另一位男性孕育更高挑、更強壯、更健康的孩子,女性生育的後代就特別可能存活下去並能茁壯成長。

現代人的某些行為模式是與優質基因假說相一致的。首先,正如我們在第3章所指出的,在每個月能懷上孩子的受孕期,女性會發現外貌性感、對稱的男性——即那些表現出明顯陽剛之氣、具有健壯體型標誌的男性——特別有誘惑力(Thornhill & Gangestad,2008)。其次,如果父母雙方能給予子女不同的基因,他們的孩子就會擁有更強大的免疫系統——所以其伴侶有著類似基因的女性,比起那些伴侶具有不同基因的女性來,更可能與其他男人發生性行為,尤其是當她們處在受孕期時(Garver-Apgar et al.,2006)。如果女性僅僅是為了性的多樣化目的而追求伴侶外性行為,那麼在每個月僅有數天的受孕期裡取悅於其他的性夥伴就顯得非常愚蠢,但她們恰恰正是這麼做的;女性在受孕期比其他時候更容易受到伴侶外性夥伴的吸引,這種傾向在她們的愛人相對醜陋的情況下更為突出(Haselton & Larson,2011)。

如果我們遠古的女性先祖如此行事,她們生養的孩子通常比那些由女性正常配偶生養的孩子更為健康和俊美(因而,她們的伴侶外性行為也能提供某些生殖優勢)。今天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嗎?仍會發生。對67項父子關係研究的元分析發現,全世界平均有2%的「父親」並不知道孩子的親生父親另有其人(Anderson,2006)。而且在美國每400對異卵雙生子中就有一對有著不同的生父(Blickstein,2005)。

這些結果表明,在遙遠的過去男性偶爾會碰到精子競爭(sperm competition)的情形,當兩個或更多男性的精子同時充溢著一位女性的陰道時就會產生競爭(Shackelford & Goetz,2007)。有研究者聲稱為了應對這種情況,長期演化使得男性的陰莖具備了最完美形狀,從而能把其他男人的任何精子從他們伴侶的子宮頸排擠出去(Gallup & Burch,2006)。根據常識人們會認為,第二位性交的男性只會把先前男性的精液從子宮頸推進到女性的子宮裡,但實際情形並非如此;陰莖縱深的抽插會把任何已經出現在陰道裡的精子擠壓到龜頭後方,隨後把精子帶出女性的體內。的確,與這種看法一致的是,如果女伴把男性置於精子競爭的風險之中,他們往往會表現出特定的性交方式——在較長的時間階段裡出現更多次非常深的插入——這特別有可能替換掉先前其他人可能留下的精子(Goetz et al.,2005)。

因此,演化學的不貞理論主張,伴侶外性行為對某些女性來說具有生殖利益,為了應對這種挑戰男性已經做出適應。另一個完全不同的不貞理論則強調伴侶關係當前的質量。一般而言,你能預料到,如果人們對他們當前的伴侶不滿意,並且替代伴侶的質量又很高,就更可能會出軌(Tsapelas et al.,2011)。不幸福的愛人如果有著誘人的替代伴侶就不太可能保持忠貞。如果在這樣的情境下他們的確出軌,女性比男性更可能與原來的伴侶分手,而與新配偶建立新的長期的親密關係(Brand et al.,2007);因此,女性更可能因為婚外情而更換配偶。然而,即使婚姻生活大體上還算滿意,如果伴侶間的性行為乏味、單調、次數太少,男女雙方都更可能會追求伴侶外性行為(Krishnamurti & Loewenstein,2008)。如果女性渴望更多的性行為而伴侶做不到,她們就特別有可能會紅杏出牆(但正如下一節所示,這種不貞並不會那麼頻繁地發生)。

性慾望

男性社會性性行為指數得分高和不貞行為的多發,或許(部分地)是由另一個更大的兩性差異所引起。平均而言,男性比女性有著更高的性驅力(sex drive)。他們比女性體驗到更頻繁、更強烈的性慾望,通常他們的性活動有著更強烈的動機激勵(Vohs et al.,2004)。對年輕人的研究發現,男性每週會體驗到37次性慾望的經歷,而女性體驗到的只有9次(Regan & Atkins,2006)。由於你現在已經是明智的關係科學愛好者,請記住在男性之間和女性之間存在著相當大的個體差異,並且肯定有很多男性長期來看並不如某些女性那樣好色。儘管如此,大量事實表明在全世界男性整體上比女性有著更高的性驅力(Lippa,2009):

● 男性更經常手淫。有著固定性夥伴的男性幾乎有一半的人仍然每週手淫一次以上,而置身於性關係中的女性只有16%的人這樣頻繁地手淫(Klusmann,2002)。在英格蘭,16~44歲的男子中73%的人在上一個月手淫過,而女子只有37%(Gerressu et al.,2008)。

● 男性比女性更經常地渴望性生活,在性行為次數一樣的情形下,男性比女性更有可能感到不滿足(Sprecher,2002)。

● 在親密關係發展的過程中,男性希望開始發生性行為的時間一般要早於女性(Sprecher et al.,1995)。結果,女性通常是新的親密關係中決定何時開始性行為的「看門人」。通常來看,當他首先想要發生性行為時,他必須等待,但當她想要發生性行為時,他們就能進行。

● 男性比女性更經常地進行性幻想(Leitenberg & Henning,1995)。男性每週約有60次想到性行為;是女性只有15次(Regan & Atkins,2006)。

● 男性在性上花費更多的金錢,購買更多的性玩具和色情素材(Laumann et al.,1994)。具體來說,男性有時會付費以獲得性交——澳大利亞的一項研究發現,23%的男性至少有一次為性行為付過款——但女性幾乎從來不會這樣做(Pitts et al.,2004)。

● 最後,我們曾經提到過,男性平均比女性更能接受隨意的性行為(Ostovich & Sabini,2004)。他們也願意與更多的人發生性行為(McBurney et al.,2005)。

把這些現象加在一起,性驅力方面的性別差異或許就不是個小問題了。當異性戀的夫妻協商他們的性互動時,上述每一種現象都或多或少地會引起誤解或煩惱。有些丈夫得到的性事次數少於他們想要的,就可能會長期遭受挫折感。而同時,他們頻繁的性行為常常惹怒他們的妻子。(在此我們想到了電影《安妮·霍爾》[Annie Hall]在1977年擊敗《星球大戰》[Star Wars]贏得奧斯卡金像獎中巧妙的一幕:在對分的屏幕上,浪漫夫妻雙方都在探訪他們的治療師,治療師問他們的性行為頻率:他悲歎,「幾乎從來就沒有,或許一周3次,」她則抱怨,「經常發生,我肯定一周3次。」)在性驅力上典型的性別差異意味著有些伴侶在性慾望方面會面臨不協調,這可能會引起麻煩(Schwartz & Young,2009)。這種不協調隨著時間推移只會變得更嚴重;大多數女性在絕經期之後性慾望都會下降(Birnbaum et al.,2007)。一項對德國60多歲的老年夫妻研究發現,沒有任何一個妻子能滿足丈夫想要的性行為次數(Klusmann,2006),對這樣的研究結果我們應該不會奇怪。

男性比女性期待更多的性行為,可能還會引起更嚴重的後果。女性作為決定性行為發生與否的看門人,會發現男性為了換取性行為願意做出各種讓步(Kruger,2008b)。男性對性行為的更多興趣可能使較小利益原則[6]發生作用:女性控制了男性想要的事物的使用權利,這讓她們擁有了影響男性的力量。在某些關係中,性行為可能是「親密關係市場中女性作為賣方,而男性作為買方的一件待價而沽的珍品」(Baumeister & Vohs,2004,p.359)。

這點看上去粗鄙不堪,但情侶們無需介意於這一現象,以免影響他們的交往。相反,人們總是想當然地認為,女性如果長期接受男性許多的禮遇——比如昂貴的約會和其他令人滿意的招待——就應該有義務使他們關係更加親密(否則她就應該停止接受這些禮遇)。咨詢專欄作家認可了這一點:「女性並不認為免費的宴請就應以性來報答,但承擔所有約會開銷的男性卻認為女性對浪漫的、最終親密的關係感興趣。否則他們就會覺得被人利用並痛恨此事」(Mitchell & Sugar,2008,p.B2)。這一模式的消極後果是,當男性感到女性「虧欠」他們時,就會理直氣壯地施加壓力或強制女性發生性行為(Basow & Minieri,2011)。

安全而明智的性行為

每天都會發生很多隨意的性行為,但只有部分性行為是安全的。大多數大學生——約四分之三——都曾有過隨意的性關係(hookup),即和沒有戀愛的伴侶發生性關係,而且常常只持續一個晚上,根本不會有任何建立長期關係的願望(Paul et al.,2008)。大多數一夜情的雙方是非常熟識的——很多時候性夥伴是自己的朋友——但有很多一夜情(37%)的雙方並不認識或者不是很瞭解(Grello et al.,2006)。一些一夜情只有接吻和性愛撫,但大約有一半的當事人會發生口交或者性行為(尤其如果有人醉酒時),如果發生了性行為,大概只有一半的情形會使用避孕套(Paul et al.,2008)。

在戀愛關係中性行為更加不安全——大學生在和新的戀人開始發生性行為時,只有—半的人會始終堅持使用避孕套(Civic,2000)——而在校園之外,情況更為嚴重。對在約會網站上尋找男友的740名婦女(大多數人的年齡在30歲和40歲左右)的調查發現,當她們第一次和新的夥伴面對面坐在一起之前,一般非常謹慎;先要進行漫長的對話,檢查對方的背景,並且在答應會面之前要商談好界限,然後才會在公共場合會面,攜帶上辣椒水噴霧器,或者讓一位朋友待在附近。但所有這些小心舉措並不能確保安全的性行為。或許因為她們(相信)彼此已經非常瞭解,30%的婦女在第一次和新夥伴會面時就會發生性行為。並且總體上看,不論何時發生性關係,和線上伴侶會面的婦女在第一次發生性關係時有77%的人不會使用避孕套(Padgett,2007)。

因而,很多人在和新伴侶或者暫時的夥伴發生性行為時並沒有使用避孕套。而在美國每5位少女就有一位感染了生殖器尖銳濕疣(Tanner,2008),他們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放棄了安全性行為。究竟怎麼了?為什麼這麼多明智的人卻會發生如此多的不安全的性行為?有幾個原因:

● 低估了不安全性行為的風險。首先,很多人的數學非常糟糕。比如,某位女性在與某位感染了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正是這種病毒引起了艾滋病)的男性的一次未採取保護措施的性接觸中,感染艾滋病的概率實際上非常低,只有0.2%。但如果這種低概率的事件不斷發生,其將來發生的可能性必然會提高。這裡的問題是:如果某位女性與有艾滋病的男性發生數十次未採取保護措施的性行為,她HIV變為陽性的可能性非常高;她感染的幾率非常高(Linville et al.,1993)。

類似地,幾乎所有人都低估了過去性生活活躍的新伴侶感染性病累計的總體風險(Knauper et al.,2008),這種虛假的安全感妨礙了避孕套的使用。性伴侶眾多的人比我們想像到的更有可能感染性病,即使與每一個性伴侶單次性接觸的風險很低。如果伴侶俊美動人,我們尤其有可能低估這種風險;長相越俊美,我們認識到的風險就越低,如果發生性行為就越不可能使用避孕套(Knauper et al.,2008)。

有一種特別的偏差叫特殊安全錯覺(illusion of unique invulnerability),也會影響到我們對風險的估計。大多數人都會認為不幸的事件通常更可能發生在別人身上,而自己不會這麼倒霉,所以我們不會採取明智的預防措施,以避免可以預見到的危險(Burger & Burns,1988)。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正是那些認為自己不太可能會感染性病的人更不可能使用避孕套,這使得他們更可能感染性病。人們甚至在已經患上性病之後,仍認為自己不可能感染性病。對全美有代表性的年輕成人的調查發現,在衣原體、淋病或毛滴蟲病檢測呈陽性的年輕人中只有22%的人在近一年中注意到自己的病症,所以大部分人並不知道自己身患性病——這些已患性病的人之中只有28%的人認為自己可能感染性病(Wildsmith et al.,2010)。在評估性行為的風險時存在各種偏差,或者只是懵懂無知(O』Sullivan et al.,2010)。

● 錯誤決策。本打算使用避孕套的人有時頭腦發熱會改變主意,之後又會對他們的決定感到後悔。是什麼原因致使他們做出了糟糕的決定?原因之一是性喚醒。當大學男生變得性興奮時,他們看待事物的角度和他們清醒時已然不同:花樣變化的性行為(比如掌摑屁股、二王一後的3P、與60歲老嫗的性交)看起來更有誘惑力,存在道德問題的行為(比如偷偷塞給女性毒品以換取性行為)看起來更能接受,而避孕套則不怎麼令人愉快(Ariely & Loewenstein,2006)。男性一旦變得性興奮,真的會「失去自制力」。

過量飲酒也會影響我們的決策,在性喚醒時尤為如此(Ebel-Lam et al.,2009)。當人們醉酒後,和別人第一次發生性行為時不太可能會使用避孕套,這部分是因為醉酒使他們忽視了可能發生的危險,而把性事想得太過美妙(Cooper,2006)。這種現象被稱為酒精近視(alcohol myopia),指的是人們在醉酒後思考和加工信息的能力會降低(Giancola et al.,2010)。這種受限的能力意味著他們只能把注意力集中在最直接和最明顯的環境線索。人們醉酒後,頭腦裡只有充滿誘惑力的性伴侶,他們完全忘記了之前要使用避孕套的意圖,儘管避孕套就裝在他們的口袋或者錢包裡(MacDonald et al.,2000)。酒精和性喚醒顯然是導致人們發生高危性行為的罪魁禍首。

● 人眾無知。隨意性行為的一個突出特徵是,它並不如大多數人(包括尋求一夜情的人)所認為的那般受人歡迎。男女兩性從自己的隨意性行為中體驗到的樂趣並不如他們認為得那般美妙,[大多數的男人和女人都喜歡只為了隨意性行為而與人約會(Bradshaw et al.,2010),]尤其是一夜情發生性交或口交的女性會感到惴惴不安(Fielder & Carey,2010)。儘管如此,大多數年輕人仍然認為其他人一般會贊同這類行為,因此他們會感到迫使他們發生隨意性行為的社會壓力(Hines et al.,2002)。

這種心理現象就是人眾無知(pluralistic ignorance)的表現,如果人們錯誤地認為他們的情感和信念與其他人不一樣,就會產生人眾無知。團體中的人群通過錯誤解讀彼此真實的偏好,最終每個人都認為大家所遵循的行為規範獲得了廣泛的認同,但幾乎沒有人私下支持這種規範。因而,大學男生或許會明智地希望發生安全的性行為,但卻又做不到,因為他們錯誤地認為安全性行為並不流行。我們對他人態度和行動的判斷會影響我們的性行為,但這些判斷並不總是正確的。的確,女性認為男性對避孕套持更消極的態度,但男性未必如此(Edwards & Barber,2010)。如今,男性和女性在使用避孕套的意願上並無差別(Hood & Shook,2011)

● 權力不等。在第12章我們將看到,權力是讓伴侶按你的期望來行事的能力。如果伴侶雙方擁有的權力不等,而強勢一方反對使用避孕套時,他們就不太可能會使用避孕套(Woolf & Maistro,2008)。一般而言,女方權力越大(Pulerwitz et al.,2000),越誠實和直率(Impette et al.,2010),她和伴侶在發生性行為時就越有可能使用避孕套。

● 禁慾教育。為了使青少年相信禁慾是唯一正確的做法,一些禁慾教育項目對學員宣稱避孕套沒有作用(這當然是無稽之談)(Lin & Santelli,2008)。適得其反的是,當這些青少年發生性行為時——大多數青少年都會這樣做——他們與其他的青少年相比更不可能使用避孕套(Rosenbaum,2009)。

● 親密感和愉悅度的減少。在所有影響安全性行為的因素中,最重要的阻礙或許是,人們不使用避孕套通常能更好地享受性生活。男女兩性都覺得如果沒有避孕套,性事更令人快樂,並且男性尤其可能喜歡沒有防護的性行為(Randolph et al.,2007)。未使用避孕套的人們認為他們的性事更為親密,情感上也更為滿足(Smith et al.,2008),因此,很多人(30%的男性和41%的女性)的性夥伴試圖說服他們不要使用避孕套。顯而易見,有著10位以上性夥伴的人——因而感染性病的累積風險非常高——和性夥伴人數較少的人相比,更可能勸阻其新伴侶採用避孕套(Oncale & King,2001)。

避孕套的使用顯然受到各種不同影響因素的支配。教育可以消除人們的錯誤認識,但要改變對避孕套冷漠、厭惡的認知卻非常困難。這裡給讀者兩條建議。當把避孕套當做性生活前戲的一部分時,避孕套不太可能會「大煞風景」( Scott-Sheldon& Johnson,2006)。不要認為避孕套是打斷你們做愛的煩心之物;時機適當時,幫助你的伴侶戴上避孕套,能創造性地、從容不迫地提升而非降低你的興致和預期。我們還建議,當你的確使用避孕套時,在今天,比不使用避孕套能給伴侶雙方傳遞出更多的尊重、關心和關注。說服你進行不安全性行為的新伴侶,很可能不如樂於尊重你意願的伴侶珍視你和你們的親密關係(Otto-Salaj et al.,2010)。請理直氣壯地要求新伴侶使用避孕套,你當然不必為此感到尷尬。如果你提到避孕套,大多數人是歡迎的——如果伴侶不願意按你期望的去做,你大概無論怎樣也不會願意與此人分享你自己。

性滿足

人們在性關係中的行為表現固然重要,但人們對這些行動的感受更有影響力。令人欣慰的是,如果人們身體健康,性生活不存在問題,擁有穩定的伴侶,大多數人都會有幸福的性生活(Heiman et al.,2011)。例如,當上述三者具備時,參與美國波士頓一項大型研究的婦女只有6%的人對她們性生活整體上不滿意(Lutfey et al.,2009)。另一方面,只有約一半(51%)的波士頓樣本在近一個月有過性行為;許多人沒有合適的伴侶,還有些人只是對性生活沒興趣。而性活躍的人超過三分之一的人(39%)碰到各種令人沮喪的問題,如疼痛、缺乏性慾、難以獲得高潮等。中老年男性的性功能發生問題的比例也類似(Klapper,2010),所以如果結合所有這些影響因素,美國45歲以上的人只有少數人(43%)目前具有滿意性生活(Crary,2010)。

這種調查結果令人失望。如果我們身體健康,我們能做些什麼來獲得更多的性滿足?沒錯,許多研究都揭示了一些深刻的洞察。有趣的是,在美國只有單一愛人的人比起那些有著兩個或更多性夥伴的人,更普遍地體驗到高度滿足的性生活——一般而言,只要夫妻極為忠誠於他們的伴侶關係,珍視一夫一妻制(彼此保持忠貞),他們就可能對性生活滿足(Waite & Joyner,2001)。擁有一個以上的愛人或許令人感到刺激,但大多數人發現忠誠於某個特定的配偶似乎更充實。的確,美國男人從具有穩定親密關係的伴侶所獲得的性愉悅要比從其他任何人所獲得的都要多(Herbenick et al.,2010a),在德國、西班牙、巴西、日本和美國,性伴侶越少的男子性生活更滿意(Heiman et al.,2011)。

人們發生性行為的頻率也有著重要的影響,至少對於男人而言是如此。在一項經典的研究中,每週有3次或者更多次數性行為的夫妻中有89%的人報告對他們的性生活感到滿足,而一個月僅有一次性行為的夫妻中只有32%的人感到性滿足(Blumstein & Schwartz,1983)。當然,這類相關現象的影響因素很多,但有兩種模式值得注意。首先,性生活的頻率對於男性比女性更重要(Heiman et al.,2011),其次,更頻繁的性行為的確能增加新婚男士在性生活中體驗到的滿足感(McNulty& Fisher,2008);隨著時間的流逝,如果性行為變得更為頻繁他們會感到欣喜,而如果性行為減少則會感到苦惱。

但無論性行為的頻率怎樣,只要它能實現人類對自主(autonomy)、能力(competence)和交往(relatedness)的基本需要,性的互動就最有獎賞價值。根據自我決定理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的基本觀點,如果我們日常參與的活動能讓我們選擇和控制自己的行動(即自主),感到有信心和能力來應對(即能力),並且能建立與他人的親密聯繫(即交往),我們就會感到很幸福和健康(Deci & Ryan,2000)。性生活當然也符合這一理論觀點(Smith,2007):最美好、最滿意的性互動可以讓我們做我們想做的事情,並且能完成得很出色,在此過程中還能感受到伴侶的愛戀和敬重。

對此你可能不會感到奇怪。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的性生活通常不太令人滿意,因為他們的性行為無法滿足這些需要。具體來說,那些支持傳統性別角色的人往往想當然地認為,在性生活中男性應該居於主導地位,而合乎體統、女人味十足的女性應該對她們的男人溫和恭順、俯首帖耳;男方採取各種主動措施,女方則按他的要求來行事(Sanchez et al.,2006)。問題是這些期望把女性置於被動的地位,這會損害她們在性生活的自主性;她們很少能選擇性事日程,很少能佔據性事的主導權,因此她們在性事上常常不能得償所願。剝奪女性的主動權和控制權會削弱她們的性慾望,降低她們的性喚醒,使她們更難獲得性高潮,所以她們對性生活沒有多大的興趣(Kiefer & Sanchez,2007)。從男性的角度來說,總是處在控制地位也令某些男人不悅。許多男性希望他們自己是其伴侶渴望的有吸引力的目標,期盼他們的愛人能不時地居於主導地位;當女性能發起性行為並且自信地表現自我而非消極被動時,他們也會感到很興奮(Dworkin & O'Sullivan,2005)。因此,傳統性別角色的規定看來同時剝奪了男女雙方的某些性自由和性放任,致使他們的性互動達不到原本可能的滿足程度;彼此允許更多自主權和選擇權的夫妻能享受到更為滿足的性生活(Sanchez et al.,2005)。

促使我們進行性互動的動機似乎也會影響我們的性滿足(Stephenson et al.,2011)。前面我們提到過(請翻到287~288頁),人們發生性行為的理由多種多樣,運用我們在第6章介紹過的接近和迴避維度,[7]就可以對這些理由進行整理分類。有時性行為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或者「接近」) 積極結果,比如親密感的提升或個人快樂的增加等。例如,如果我們通過性行為來尋求鼓舞和充實伴侶關係的親密感(這可能是令人振奮的情感理由),我們就是在追求積極的結果。相反,如果性行為的目的是為了預防或避免不愉快的結果,則我們就在追求不同的目標。我們可能試圖去防止伴侶的憤怒或者避免伴侶對我們失去興趣(這可能是令人煩惱的不安理由)。你認為哪一種動機更充分呢?UCLA大學生的日記揭示出,如果性行為有著積極的理由,則人們對性生活會感到更加滿意、親密和有趣。相形之下,如果性行為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有害的結果,則人們會體驗到更多的消極情緒,他們的關係也會受損;久而久之,為了迴避理由而進行性行為的伴侶更有可能分手(Impett et al.,2005)。在床榻之上有著強烈接近動機的人,對他們的伴侶也會有著深刻而持久的性慾望(Impett et al.,2008)。很顯然,那些通過性行為以表達對伴侶的愛意、加深彼此的關係、給予和獲得身體快感的人,比起那些因其他理由而發生性行為的人會更熱切地追求(並享受)性互動(Cooper et al.,2008)。

性溝通

值得一提的是,影響性滿足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性溝通。許多人在談到性時會感到笨嘴拙舌,他們在性事上經常溝通不良,以致根本不再談論性了。夫妻經常在發生性行為時從來就未曾提及性本身:一方通過呻吟、親密的觸碰和解開襯衫的紐扣來表示性慾望,而另一方只是不作一點反抗來默默地表示他/她的贊成(Vannier& O'Sullivan,2011)。沒有言語溝通的性行為有問題嗎?當然會發生問題。如果我們從來不和我們的伴侶真誠、無畏、坦率地探討我們的性喜好和性厭惡,則會對我們的生活造成巨大的傷害,其重要原因是:在性行為上清晰的溝通與更多的性滿足有關(MacNeil & Byers,2009)。那些能坦率談論性行為的人與那些只會不時地嘟囔抱怨的人相比,前者與伴侶有著更為滿足的性互動。

著名的性行為研究專家威廉·馬斯特斯(William Masters)和弗吉尼亞·約翰遜(Virginia Johnson)在一項有啟發性的研究中著重指出良好的性溝通的重要性,該項研究比較了異性戀者、男同和女同的性經歷(Masters & Johnson,1970)。研究者觀察了伴侶們的性行為,並廣泛地對他們進行了訪談,結果發現男同和女同們性經歷的主觀質量——包括心理上的投入、對伴侶的需要和願望的應答性、對性經歷每個方面的享受——實際上要好於異性戀者。同性性行為是更滿意的性行為。男同和女同性互動的優勢之一是參與者雙方都是同性;男同和女同都知道他們自己的喜好,也能合理地預測他們伴侶的喜好。然而,馬斯特斯和約翰遜認為有價值的同性關係的首要基礎就是良好的溝通。男同和女同能比異性戀者更輕鬆、更坦率地談論他們的性感受。他們會彼此詢問雙方所期望的動作,感覺良好時會給出反饋,並且一般會指導自己的愛人怎樣取悅自己。相形之下,異性戀伴侶則會「持續忽視」公開的性溝通並顯示出「對伴侶缺乏好奇心」的自我毀滅傾向(Masters & Johnson,1970,p.219)。

令人欣慰的是,如果異性戀者能誠實地告知對方自己喜好和討厭的性方式,以及對方應該怎樣做,他們就更可能擁有同性戀者一樣高質量的性生活(MacNeil & Byers,2009)。這種討論本身就非常親密,經常進行性溝通的伴侶不僅能享受到更高的性滿足,而且對他們的整個伴侶關係也更為滿意(Byers,2005)。

良好的溝通也有助於我們應對某些尷尬情形,比如我們不想發生性行為,以及我們的意圖被人誤解。你或許已經獲悉女性和男性有時對性情境的詮釋存在嚴重的差別,這會引起挫折感和敵意。男性比女性有著更強烈的性慾望,他們確實比女性更經常地想到性,所以他們往往能從女性根本不帶有性意圖的中性行為中品讀到性興趣(Haselton,2003)。在安東尼婭·阿貝伊(Antonia Abbey)的經典研究中首先證明了這一點,她首先邀請一些男人和女人,讓他們彼此相識,然後一對一地進行閒談,同時讓另一對男人和女人觀察他們的談話(Abbey,1982)。參與互動的男人和旁觀的男人都傾向於把女方的友善之舉解讀為表示性興趣的信號,即使參與談話的女性根本沒有激起性慾望的意圖,旁觀的女性也沒有覺察到這類行為。男參與者真實覺察到的性挑逗信號實際上並非女方有意為之,或者可能根本就不存在。

這類事情並不罕見;大多數男性(54%)至少有一次誤解了女性的性意圖(Jacques-Tiura et al.,2007)。毫無疑問,這些錯誤大多是無心之過,根源於對非言語行為的無知,而男性在這點上尤甚於女性(Farris et al.,2008a)。並且,拒絕傳統性別角色和珍視男女平等的男性不太可能犯這些錯誤(Farris et al.,2008b)。然而,具有大男子主義思想的男性對女性興趣的錯誤判斷非常普遍——特別是在雙方都醉酒後,這些「大丈夫」把性行為視為逐利競賽,並且喜歡支配女性(Jacques-Tiura et al.,2007)。正是這些男性最有可能實施性脅迫,而對女性性興趣的錯誤知覺通常是這類不幸事件的前奏(Farris et al.,2008b)。清楚明確的溝通有時是讓這類男性明白過來所必需的——最有效的拒絕是自信果斷、前後一致和堅持不懈的(Yagil et al.,2006)。當需要表明你的感受時,不要扭捏作態或者玩笑戲謔;請清楚地表明你沒有興趣,必要時還得重複表態。

性滿足與關係滿意度

最後,我們要注意性滿足並不是在真空中實現的;如果我們對與伴侶的親密關係並不如意,就不可能對我們的性生活感到滿足。性生活和親密關係的滿足是並駕齊驅的。不論伴侶們已婚還是同居,異性戀還是同性戀,能享受到最滿意的性互動的人一般也對他們的親密關係非常知足,並且會忠於他們的關係(Holmberg et al.,2010)。

性滿足和關係滿意度存在關聯的原因之一是它們都受到類似影響因素的支配。相似性和壓力就是這樣兩個影響因素。我們喜歡那些與我們相似的人,當伴侶有著類似的性經歷時伴侶們就會感到更為滿足。丈夫和妻子在以往性伴侶的數量上相差越大,他們的婚姻就可能越不幸福(Garcia & Markey,2007)。而且,在工作場所和家庭之中所遭逢的騷擾和壓力也會同樣地影響到性滿足和關係滿意度;被挫折感和困難所困擾的人一般在性關係和人際關係上都不會感到滿意(Bodenmann et al.,2010)。

然而最為重要的是,有著美好性生活的親密關係往往更令人滿意,因為充實快樂的性生活使得伴侶關係更讓人感到滿足,反過來,對伴侶的愛意也使得性生活更加具有獎賞價值(Yucel & Gassanov,2010)。與伴侶心曠神怡的性生活可以舒緩壓力,怡情養性,這是獨自一人通過手淫得到的性高潮所無法比擬的。隨後,這種積極的情緒和樂觀的展望也會增加後來的肢體之愛和性活動的親密感(Burleson et al.,2007)。因而性滿足能增加關係滿意度,反之亦然。

而且,這一模式會持續終生。對平均婚齡為43年的老年夫妻的研究發現,雖然他們的性行為不如過去那麼多,性生活仍然是他們滿意婚姻的重要組成部分(Hinchliff & Gott,2004)。總的來說,對性滿足的研究表明,性行為並不是自動使親密關係變得美滿的靈丹妙藥。最美妙的性行為似乎還依賴於:

● 個體特殊的性慾望能得到伴侶的理解和尊重,這樣他/她的需要才能得到滿足,

● 重視自己的伴侶並致力於維護好伴侶關係,

● 愉快地彼此相處,不論是在床上還是床下。

性脅迫

如果伴侶一方在違背另一方意志的情況下,故意哄騙、引誘、威脅、甚或強制對方與之發生性接觸,則會損害伴侶的性互動和伴侶關係。這類行為有多種形式(DeGue & DiLillo,2005)。逼迫他人發生性接觸主要有以下施壓方式:(1)通過言辭威逼利誘。包括虛假許諾、製造內疚感或者威脅要結束伴侶關係;(2)和人一起飲酒或者吸毒以削弱對方的反抗;(3)暴力威脅——或實際上使用暴力——強迫別人屈從。這樣引起的有害性行為範圍較廣,包括一般的觸碰和愛撫,以及嚴重的插入和性交。

圖9.4描繪了上述兩個維度。歸納起來,圖中描述了四大類型的性侵犯。它們之間的界限並不精確——根據具體的環境它們可能會有交叉——但這些區分仍然很實用。位於第1象限的性侵犯指個體用言語哄騙他人屈服於他/她所不願意的身體觸碰。因為這種侵犯相對而言並不是很嚴重(不會違法),所以一般不認為是性脅迫;大部分大學生想當然地認為這類行為是約會過程中再平常不過的麻煩事(Oswald & Russell,2006)。許多人仍認為性行為是一場男女互為對手的角逐——女性持有性獎品,而男性則通過欺騙、堅持和強權來贏得這種獎勵——所以在交往中,男性根本無視女性是否有興趣,只要有可能就偷偷摸摸地侵擾女性,這似乎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Krahe et al.,2007)。然而,因為這些行為違背了伴侶的意願,所以它們並非無害,這些行為褻瀆了伴侶。如果男性這樣侵犯他們的女伴,他們就非常有可能暗中對女性持有敵視態度,認為所有的女性在私下裡都喜歡被人強姦(Hoyt & Yeater,2011)。這些行為對親密關係也有侵蝕作用,與性的不滿足和關係的不滿意都有關聯(Katz & Myhr,2008)。

圖9.4 性侵犯的四大類型

結合兩個不同的維度——施壓方式和引起的有害性行為——就可以描繪出四大類不正當的性行為。

資料來源: DeGue & DiLillo,2005.

在第2象限,性侵犯表現為通過花言巧語或者將人灌醉而將陰莖插入女性體內。如果女性不積極主動、毅然決然地抵制這種行為,人們就會認為女性也要擔當此類行為的部分責任(Cohn et al.,2008),所以這類行為很少被提起訴訟。第3和第4象限包括各種形式的暴力(或者使用藥物導致受害人昏迷不能反抗),這類暴力行為顯然不合法。第4象限的「強姦」如果證據確鑿就會被提起公訴。

大多數人都不會對異性實施上述任何形式的性脅迫(Spitzberg,1999)。儘管如此,性脅迫卻驚人地普遍。具體的計數取決於對性脅迫的精確定義,但6位女大學生中每2個月就有1位會遭遇某種形式的性脅迫(Gidycz et al.,2008),大多數女性(56%)在大學生活中都會受到這類騷擾傷害(Crown & Roberts,2007)。整體來看,男性會比女性更多地使用暴力——男性更可能是第3和第4象限性侵犯的施暴者而非受害者——但女性和男性一樣有可能用言語脅迫不情願的夥伴發生強迫的性交;大約有25%的男性和女性會製造此種惡行(Spitzberg,1999)。

這些性侵犯行為當然沒有一絲同情心和愛心,甚至一開始就心懷不軌。實施性侵犯的人往往會對異性持輕蔑、冷酷和粗暴的態度(Hines,2007)。性侵犯還會造成一定的傷害:女性如果受到強迫或恐嚇而發生違背意願的性行為,其身心健康都會受損,特別是在她們一而再地受到侵害時(de Visser et al.,2007)。

所以普遍存在的性脅迫會帶來破壞性的結果,不論其以何種形式出現。該怎樣行動來減少性脅迫的發生呢?我們有幾個建議。首先,請當心那些把性行為看成角逐某種利益的戀愛對象。他們在內心裡不可能把你的利益放在首位。其次,請遠離麻醉類物品;不論是酒精還是毒品都可能會使人舉止不端,的確大多數性脅迫都會涉及酒精和毒品(Hoyt & Yeater,2011)。第三,下決心堅定地反抗任何性侵犯的苗頭。如果情況惡化,能夠預先就斷然拒絕不正當性行為的女性,不太可能被動地屈從於男性的侵犯(Gidycz et al.,2008)。第四,在你開始親密交往前,直接、坦率地和伴侶說清楚性界限,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危險。(至少,告訴你的伴侶,「如果我說『不可以』,真的是拒絕你,不是欲迎還拒。」)溝通不良和誤解經常會引起性脅迫,如果提前表明行為的底線,錯與對的界限就非常清楚(Winslett & Gross,2008)。最後,把愛人視為和你平等的伴侶,他/她的喜好和快樂和你的一樣重要。這種尊重和體貼是和性脅迫不相容的,如果你和愛人都這樣想,你們更可能體驗到更滿足的性生活(Rudman & Phelan,2007)。

請你思考

查德和珍妮弗相愛了。查德對珍妮弗有著強烈的性慾望,並且一直很享受和她的性生活,但他仍然感到一些缺憾。珍妮弗通常也喜歡性生活,看起來也很享受,但她很少積極主動,一般都是查德一個人在忙活。珍妮弗往往只是平躺在床上,查德希望她更主動點,不時地能帶帶頭。他期望珍妮弗在床上能多點花樣,偶爾也能愛撫他全身。不過,他並沒有把自己的想法告訴珍妮弗。他們的性生活還算不錯,但算不上美滿,查德擔心任何的抱怨只會使事情更糟糕,而不會有利於他們性生活的改善。

你認為查德和珍妮弗的未來會怎樣?為什麼?

[1] 顯然並非所有的人都會結婚,但「婚前性行為」是比「未婚性行為」更常用、更方便的用詞。

[2] 不管3P是兩女一男還是兩男一女,人們對女性的評價都更為負面。

[3] 本節我提及的「性行為」都指陰道性交。伴侶的出軌行為有很多種,從色情短信和網絡性愛到接吻、性愛撫、口交和性交(Luo et al.,2010),但人們對於哪些行為才算「出軌」卻存在分歧(Kruger et al.,2010)。因此為達成共識,我將側重幾乎每個人都認為不忠的行為。

[4] 這個關鍵概念在第1章34頁曾介紹過。

[5] 這個概念也見第1章33頁。

[6] 需要提醒你較小利益原則嗎?請翻到第6章185頁專欄6.1。

[7] 需要提醒你接近動機和迴避動機的概念嗎?請翻到第6章191~195頁。